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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视开放平台开发者协议

欢迎使用如视开放平台提供的服务!

本协议是如视与如视开放平台开发者(以下简称"开发者"或"您")就您使用如视开放平台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契约。在您注册、登录、使用如视开放平台前,应当仔细完整的阅读并遵守《如视开放平台开发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基于平台服务的业务发展,如视还可能不断发布其他产品使用协议、服务声明等专门条款内容,该等专门条款内容均属于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实际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设计、开发、创作、测试、运营、维护"等)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之约束,本协议自您从事前述接受本服务行为时起,在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条件下生效并产生法律约束力;若您不同意本协议之任一内容,请您及时停止使用本服务,切勿进行任何后续操作。您有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时,如视有权根据违反情况,随时单方限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有权追究您的相关责任。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确认您本人是年满 18 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经营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如果您代表您的雇主或客户同意本条款,则视为您已承诺具有充分的法律授权可以做出此等同意并能够确保您的雇主或客户受到本协议之约束。

本协议所指的如视是指如你之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具体的关联公司由如你之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具体的服务项目确定,您同时理解并同意,如视将根据产品和服务的更迭不断更新本服务的范围及内容,最新的平台服务以平台相关产品及服务介绍页面展示的以及向您实际提供的内容为准)。

1. 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1.1. "应用":指由开发者开发、或开发者经权利人授权,向用户提供各种服务的应用程序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具类服务、电子商务类服务、视频或音乐类服务等现有及根据平台业务拓展而今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服务。

1.2. ""或"开发者":指经有效注册、申请后,将其享有相应权利的应用、网站等接入如视开放平台、使用如视开放平台提供的基础开发环境、SDK 接口、前端窗口等开发资源,以其自身名义设计、开发、创作应用或在线服务、向用户提供各种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亦简称为"您"。开发者应当在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及《如视隐私政策》《如视用户服务协议》等相关协议、规则的全部条款后方可使用本服务。

1.3. "如视开放平台":指由如视所拥有、控制、经营的如视开放平台、以及未来即将上线的其他开放平台或网站及前述平台、网站的下属子页面、相关产品客户端等,以下简称为"开放平台"、"平台"。关于开放平台的定位和法律角色,如视、开发者均同意和理解:

  1.3.1.  如视是一个中立的平台技术服务提供者,仅向开发者提供开发服务接口、SDK、链接等中立的网络服务或技术支持服务,以供开发者自主开发、发布、运营、推广开发者产品,并且有权基于开放平台合法有序运营、健康发展等因素选择使用接入开放平台的开发者;

  1.3.2.  开发者产品应当由开发者自主开发、独立运营并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视不会、亦不可能参与开发者产品的研发、运营等任何活动,亦不会对开发者产品进行任何的修改、编辑或整理等;

  1.3.3.  因开发者产品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等,以及开发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引发的任何后果,均由开发者独立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若前述行为侵害到如视或他人权益的,开发者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一切损失。

1.4. "应用程序编程接口":英文名称为 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 简称 API, 是指一些预先定义的函数,以提供应用程序与开发人员基于某软件或硬件得以访问一组例程的能力,且无需访问程序源码或理解内部工作机制。

1.5. "用户":指所有直接或间接的使用开发者产品的自然人。

1.6. "用户数据":是指用户在开发者产品中产生的与用户相关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提交的数据、用户操作行为数据、各类交易和业务数据等。"用户数据"的相关合法权利归属于您,同时也构成如视的商业保密信息,我们将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用户数据不被无关第三方获取和相对安全,但您应当对用户数据的来源合法性、数据处理的合法合规性和数据处理结果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涉及个人信息的,您还应当满足您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所适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要求。在满足法律要求或者征得用户同意的前提下,您同意我们在如视开放平台内以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合理方式使用用户数据。

1.7. "开发者产品":指集成有如视开放平台产品或服务、或使用如视开放平台的产品或服务而进行开发或向用户提供服务的应用、网站、及相关服务。用户使用或接受开发者产品提供的服务的,应当适用开发者提供的产品服务协议、隐私政策以及相关规范。

1.8. "开放平台运营数据":是指用户、开发者在开放平台、应用等中产生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开发者提交的数据、开发者操作行为形成的数据及各类交易和业务数据等。"开放平台运营数据"的所有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属于如视,且是如视的商业秘密,但其中依法属于用户享有的相关权利除外。

2.  开发者的权利和义务

2.1.  您应当通过登录开放平台网站或如视其他指定途径注册开发者账户(下简称:账户)以成为开发者。开发者账户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继承。您承诺妥善保管账户用户名和密码、不出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利用账户进行未经如视同意的牟利性活动,并承诺对以用户名义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承担全部责任。您不得违反本协议约定将账户用于其他目的,否则,如视有权随时单方限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且未经如视同意您不得再次使用本服务。因您保密措施不当或您的其他行为,致使上述账户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2.2.  您保证:您具备使用本服务、接入和运营开发者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等行为的相关合法资质或经过了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核批准;您提供的主体资质材料、相关资质或证明以及其他任何文件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在信息发生变更后,及时进行更新;您具备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各种行为的能力;您履行相关义务、从事相关行为不违反任何对您的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否则,您不应使用如视提供的相关服务,且应独自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给用户、如视造成的全部损失。

2.3.  您承诺开发者产品在向用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2.3.1.  开发者产品应当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不会有任何淫秽、色情、不道德、欺诈、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2.3.2.  开发者产品、其相关服务、以及其中发布的相关信息、内容等,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的规定及本协议或相关协议、规则等,也不会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您自行对开发者产品中由用户使用相关的服务产生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留言、消息、评论、名称等)负责,保证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序良俗,否则,您应及时采取删除、断开连接或其他有效措施;因开发者产品违法或者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如视遭受任何损失,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监管机关处罚的,开发者应赔偿如视因此遭受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及争议解决费用;

  2.3.3. 开发者产品不得含有任何类型的恶意计算机程序、病毒等任何可能危害如视或用户权益和终端信息安全等的内容,或被发现存在漏洞、可能会导致被植入木马或钓鱼网页,开发者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企图干扰开放平台、本服务、其他开放者的产品的正常运行;

  2.3.4. 开发者产品应符合相关法规、技术规范或标准等,您应享有开发者产品的全部知识产权或已取得合法授权;

  2.3.5. 您不得在开发者产品内宣传或提供任何违法违规或有害公序良俗的商品、服务和内容的页面展示或链接;

  2.3.6. 开发者产品的设计上应当重视用户体验,尊重用户知情权、选择权,服务应当坚持诚信原则,不误导、欺诈、混淆用户,尊重用户的隐私,不骚扰用户,不制造垃圾信息;

  2.3.7. 您应当在用户首次使用开发者产品前,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向用户提供该产品的用户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并且在该用户服务协议中应当明确,如视仅提供应用运营的中某些特定的技术服务,应用及相关服务由您向用户提供,并由您对用户承担全部责任;若在如视与您在开发者产品中向用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属于用户个人信息的共同处理者的情况下,您应当在该隐私政策中明确披露如视的公司主体名称、联系方式,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目的和范围,以及《如视隐私政策》等相关法律要求说明的内容;若在如视与您在开发者产品中向用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构成用户个人信息的共享接收方的情况下,除前述要求外,您还有义务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征得用户的单独同意或者取得其他合法性依据,并履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等法定义务。

  2.3.8. 您应当在开发者产品中向相关权利人提供投诉途径,确保权利人在认为您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向您主张权利;

  2.3.9. 您应自行负责开发者产品的创作、开发、编辑、加工、修改、测试、运营及维护等工作,并且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

2.4. 您应当在遵守《如视用户服务协议》第五章"用户权利与行为规范"的基础上,不得从事任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违法行为,也不得为以下违法行为提供便利(包括但不限于为用户违法行为提供便利等):

  2.4.1.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2.4.2.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4.3.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

  2.4.4.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行为;

  2.4.5.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

  2.4.6.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行为;

  2.4.7.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4.8. 进行洗钱、窃取个人数据、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行为;

  2.4.9. 恶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行为;

  2.4.10. 发布、传送、传播垃圾信息;

  2.4.11. 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2.5. 您不得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可能侵害如视开放平台或者其他第三方合法利益的行为,也不得为以下行为提供便利(包括但不限于为用户的行为提供便利等):

  2.5.1. 删除、隐匿、改变开放平台显示或其中包含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或其他所有权声明;

  2.5.2. 对如视提供的基础环境、SDK 接口、前端窗口进行修改和删除,或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企图干扰如视开放平台任何产品、任何部分或功能的正常运行,或者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方法等;

  2.5.3. 未经授权以任何方式访问、使用如视 URL 地址、技术接口等;

  2.5.4. 利用开放平台漏洞,进行恶意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违法违规信息,恶意劫持用户信息,捆绑软件安装,欺诈用户等;

  2.5.5. 非经用户同意从事跟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识别其查看、点击等操作行为)或从事任何侵犯用户隐私的行为;

  2.5.6. 其他如视认为不应该、不适当的行为、内容。

2.6. 如视开放平台运营数据全部权利,均归属如视,且是如视的商业秘密,但依法属于用户享有的相关权利(如用户个人信息)除外。未经如视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前述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前述数据提供给他人。一旦您停止使用开放平台,或如视基于任何原因终止您使用本服务,您必须立即删除从开放平台中获得的全部数据(包括各种备份),且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进行使用。

2.7. 您应自行对因使用本服务而存储在如视服务器的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数据的各类数据信息,采取合理、安全的技术措施,确保其安全性,并对自己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转存数据、安装软件、采取加密措施或进行其他安全措施等)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2.8. 如视保有删除开放平台内各类不符合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或不真实的信息内容而无需通知开发者或用户的权利。

2.9. 本服务中可能会使用第三方软件或技术,若有使用,如视保证已经获得合法授权,同时,如视将按照相关法规或约定,对相关的协议或其他文件,进行展示。前述通过各种形式展现的相关协议或其他文件,均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您应当遵守这些要求。否则,因此带来的一切责任由您自行承担。您因本服务使用的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引发的任何纠纷,由您与该第三方协商解决。

3. 如视的权利义务

3.1. 您理解并同意,如视有权对您上传、提交、接入至如视开放平台的账户、应用、在线服务等进行评估和审核,并自行决定是否向您开放技术接口权限,您无权干预如视的选择和决定;我们将及时向您告知前述选择和决定以及相应的理由但对于属于如视商业自主经营和决定范围内的事项,您不能针对如视前述评估和审核进行投诉。

3.2. 如视会根据您选择的服务类型向您提供相应的服务。您理解并同意,基于用户体验、如视或如视开放平台运营安全、相关规则要求及健康发展等综合因素,如视有权选择提供服务或开展合作的对象,有权决定功能开放、数据接口和相关数据披露的对象和范围,并有权视具体情况中止或终止向具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开发者或应用提供本服务:

  3.2.1. 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

  3.2.2. 影响使用者体验的;

  3.2.3. 存在安全隐患的;

  3.2.4. 与如视开放平台已有主要功能或功能组件相似、相同,或可实现前述功能或功能组件的主要效用的;

  3.2.5. 违背如视开放平台运营原则,或不符合如视其他管理要求的。

3.3. 保护您的信息安全是如视的一项基本原则,未经您的同意,如视不会向如视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提供您的信息,但下列情形除外:

  3.3.1. 据本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规则等规定可以提供的;

  3.3.2.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供的;

  3.3.3. 行政、司法等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

  3.3.4. 您同意如视向第三方提供;

  3.3.5. 为解决举报事件、投诉、提起诉讼而需要提供的;

  3.3.6. 为防止严重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发生而采取必要合理行动所必须提供的。

  尽管如视对您的信息保护做了最大限度之努力,但在现有安全技术措施下,如视仍然不能保证您的信息不会因为不可抗力或非如视因素造成的信息泄漏、窃取等。一旦发生前述信息安全事件,如视将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将信息泄露的范围和相应损失降到最低但我们不对因前述不可抗力或非如视原因导致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如视。

3.4. 如视可将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如果您不同意如视的该转让,则有权停止使用本协议下服务。否则,视为您对此予以接受。

3.5. 如视有权为本协议目的使用开发者产品的 LOGO、标识、名称、图片等相关素材。

除了另有约定外,如视无需为按照本协议享有的权益而向您支付任何费用。

3.6. 如视不参与、亦无义务审查开发者和用户之间的法律关系,亦不对前述双方之间涉及开发者产品的任何争议负责,相关争议应由用户和开发者依法协商解决。

4. 单项服务

4.1. 为保证向您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服务,如视或者如视的关联方或合作伙伴(下称"单项服务提供方")可能在如视开放平台中为您提供其他单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象存储、边缘缓存服务(CDN)、长链接网关等。您有权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使用该单项服务。

4.2. 本条所述单项服务可能配置单独的服务协议、使用规则等,也可能以公告、提示等方式向您表述该单项服务的功能、规则和要求,您若选择使用某个单项服务的,则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开通,并遵守相关协议、规则、公告、提示等。

4.3. 您以任何形式登录、使用单项服务,即表示您已理解并接受该单项服务的相关协议、规则、公告、提示等的约束。

4.4. 您理解并同意,单项服务提供方享有自主运营权,在不会减损或者影响您现有的实质性利益的前提下,无需经您同意或提前通知即可直接采取以下措施:

  4.4.1. 对单项服务的相关协议、规则等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条件、使用方式、资费等;

  4.4.2. 变更某个单项服务的具体服务内容,中止或终止提供某个单项服务。若您不接受上述变更或调整的,应当停止使用相关服务。否则,如果您继续使用相关服务的,即视为您已同意并接受相关的变更或调整。

5. 服务的中止或终止

5.1. 如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或书面通知如视不接受本协议或对其的修改,如视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如您再次直接或间接以他人名义注册并登录如视开放平台的,如视有权直接单方面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5.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您无法继续使用本服务或如视无法提供本服务的,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终止协议。

5.3. 如本协议或本服务因为任何原因终止的,对于您的账户中的全部数据或您因使用本服务而存储在如视服务器中的数据等任何信息,如视可将该等信息保留或删除,包括服务终止前您尚未完成的任何数据;对于您在本服务终止前实施的违法或违约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责任,您必须完全独立的承担,如视享有追索权。

5.4. 如本协议或本服务因为任何原因终止的,您应自行处理好关于数据等信息的备份以及与您的用户之间的相关事项的处理等,由此造成如视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

6. 免责或责任限制

6.1. 您理解并同意: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如视如视如视可能会不定期提供服务内容的更新(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升级、功能强化、开发新服务等)。为确保服务安全、提升用户体验,在发生前述更新后,我们将在合理、可行的条件下以恰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提示、公告等)及时向您作出通知,您应当及时查阅和了解相关服务内容的更新;如您自愿选择拒绝更新,相关服务的部分功能将受到限制或不能正常使用,而由此带来的损失或责任由您独立承担。

6.2. 您理解并同意:为了向您提供更完善的服务,如视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本服务的平台或相关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升级等,此类情况可能会造成相关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中断或暂停,我们将尽可能在技术可行的合理范围内向您提前告知,您可以及时调整相关开发计划或安排,但若由此给您造成损失的,不视为我们对本协议的违反而产生任何违约责任如视。

6.3. 您理解并同意:如视的服务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如视会尽最大努力向您提供服务,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但如视不能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也无法随时预见和防范法律、技术以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第三方服务瑕疵、政府行为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故您也同意:即使如视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如视违约,同时,由此给您造成的数据或信息丢失等损失的,如视其也将不视为因如视的主观过错而导致,因此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侵权法律责任。

6.4. 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发生中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出现上述情况时,如视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进行修复;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中止或无法继续履行的,您同意与如视优先进行友好协商并另行达成安排。

6.5. 您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如视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或刑罚性的损害,包括您因使用开放平台而遭受的利润损失等承担责任(即使如视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6.6. 您理解并同意:若您通过任何违反本协议的方式或手段(除:① 通过如视开放平台开发者中心 API 获取数据,在用户服务端进行二次开发;② 使用在 npm 上分发的"@realsee"域下的开放代码包进行二次开发;③ 基于在 github 的 realsee-developer 组织下开放的源代码进行二次开发方式外的任何方式或手段都将构成对本协议的违反),在未经如视授权乃至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本服务内容或资源转至然后第三方使用,或者尝试通过非如视提供的合法渠道或官方平台而获取的服务(部分服务中可能包含个人信息收集功能),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者带来的侵犯个人信息等任何法律责任,均由您作为行为人自行、独立和完全承担。与此同时,因前述行为对如视造成损失的,我们有权以诉讼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向您追索赔偿。

6.7. 您理解并同意:若由于以下情形导致服务中断或受阻,给您造成损失的,如视如视不承担相应责任:

  6.7.1. 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6.7.2. 您或如视的电脑软件、系统、第三方云服务器、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6.7.3. 您操作不当;

  6.7.4. 您通过非如视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6.7.5. 其他如视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7. 知识产权

7.1. 本协议签订前,双方单独享有的商标权、著作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均仍归各方单独享有,并不会因为双方签订或者履行本协议而转归对方享有,或者转归双方共同享有。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7.2. 如视在本服务中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基础开发环境、SDK. 接口、前端窗口等)的全部知识产权均归如视所有,依法属于他人所有的除外。除另有特别声明外,如视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的全部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如视所有。如视在本服务中所使用的"Realsee"、"如视"等商业标识,其著作权或商标权归如视所有。上述及其他任何如视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如视书面许可,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7.3. 开放平台运营数据的全部权利(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知识产权、正当竞争权益等)均属于如视。未经如视的书面同意,开发者不得以任何目的擅自爬取、下载、保存、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前述运营数据。

7.4. 开发者依法享有开发者产品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您在对开发者产品的开发、生产、使用及分发中使用了第三方软件或技术,您保证您已获得了第三方的合法授权,否则因此产生的任何第三方索赔或其他责任均应由您独立承担。

7.5. 您仅可依照本协议约定合法使用本服务及相关 API 的权利,与本服务相关的 API 相关的著作权、专利权等相关全部权利归如视所有。未经如视书面许可,您不得违约或违法使用,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售、转让、转授权如视的任何代码、API 及开发工具等。

7.6. 您承诺不得进行以下行为:

  7.6.1. 对本服务、开放平台及其其他任何方面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目标代码或后台算法等)进行反向工程、反汇编、反编译、重构、翻译、修改、复制,或以任何其他非如视许可授权之方式生成或分发衍生作品;

  7.6.2. 篡改或删除本服务、开放平台中含有的任何标识、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声明;

  7.6.3. 未经许可,分发、租赁、销售、转销、许可、再许可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将开放平台运营数据、用户数据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7.6.4. 避开或修改如视数据统计工具;

  7.6.5. 其他非法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7.7. 如视是开放平台的制作者,拥有平台网站内容及资源的包括著作权在内的全部合法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非经如视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爬取、复制、转载、引用、转链接开放平台的内容,否则如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7.8. 如视有权不时对开放平台、本服务、以及本协议之内容进行修改,并有权决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开放平台发布通知等方式自行通知用户。

8. 法律责任

8.1. 您承诺:您使用本服务、开放平台及您的任何行为,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本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则等,不得侵犯任何主体的合法权益等。

8.2 您理解并承诺:若如视自行发现或根据相关部门的信息、权利人的投诉等发现您可能存在违反前述承诺情形的,如视有权根据一般人的认识自行独立判断,以认定您是否存在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形,且有权随时单方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8.2.1. 要求您立即更换、修改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相关内容,在您更正前,暂停向您或您关联公司名下的任何应用开放 API 接口,并终止前述应用在开放平台的接入;

  8.2.2. 对涉嫌违规应用或您以及您关联公司名下的全部账户采取封闭新用户入口、限制老用户登录等措施;

  8.2.3. 禁止您或您关联公司今后将任何新应用接入开放平台;

  8.2.4. 追究您的法律责任,或同时单方终止本协议;

  8.2.5. 将您的行为对外予以公告;

  8.2.6. 其他如视认为适合的处理措施。若有需要,你可以将修改后的不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应用作为新应用按照开放平台的流程、规范等接入开放平台。

8.3. 若如视按照上述条款、本协议的其他相关约定或因您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对您或您的应用采取任何行为或措施,所引起的纠纷、责任等一概由您自行负责,造成您损失的,您应自行全部承担,造成如视或他人损失的,您也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9. 通知

9.1. 如视可能会以网页公告、网页提示、电子邮箱、手机短信、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您送达关于开放平台、本服务、本协议的各种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该等信息一经如视采取前述任何一种方式公布或发送,即视为您已经接受并同意,对您产生约束力,除非您有足够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您有正当和合理的事由无法接受通知(此时您应当在恢复可接受通知的第一时间及时联系我们以便于我们向您送达规则更新)。若您不接受的,请您书面通知如视,否则视为您已经接受、同意。

9.2. 若由于您提供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错误或其他不可归咎于我们的原因,导致您未收到相关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的,您同意仍然视为您已经收到相关信息并受其约束,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9.3. 您同意如视可以向您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码等发送可能与本服务不相关的其他各类必要信息。

9.3. 若您有任何事项需要与如视沟通的,应当按照本协议第 10 条所公布的联系方式书面通知如视。

10. 其他

10.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10.2. 若您和如视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双方均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如视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10.3. 您对本服务、开放平台、或本协议的任何部分之意见及建议可通过客服邮箱developer@realsee.com与如视联系。

2022年11月8日